何雪峰:呼吁免除低收入人群社保费
最近在微博上讨论 中低收入者是纳税主体 的话题,有专家质问,要求不要胡说八道,要拿出数据。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,中国的主体税种是间接税,含在消费品价格中,而中低收入者占绝大多数,买东西时就已经承担了大部分的间接税。说到这个话题,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张新闻照片,照片中一张广州增城清洁工的工资条,让人如鲠在喉,不吐不快 一张长满老茧、贴满胶布的手,捧着可怜的工资条 请注意工资条上数据:应发合计1523 .96元,应扣社保462.88元,实发工资1061.68。根据现在个税起征点,这个清洁工应该是不纳税的,但现实却是,可怜巴巴的1523.96元的工资,扣掉了462.88元的社保,相当月纳税占收入的30% 专家先生,30%的税额,是纳税主体了吧。我不知道这30%的社保税对这位清洁工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?意味着孩子一个学期的学费?意味着每年赡养父母的养老钱?当然,专家可以辩解,社保的钱多都是进了个人账户,将来可以归个人支配,不应该算作纳税支出。但是,专家您能相信,这位外地来广州打工的清洁工,20年后能在广州退休,领广州的退休金?不管您信不信,反正我是不信了。不管您信不信,反正这位清洁工462 .88元的真金白银是扣掉了。所以,在这里我郑重建议,不仅要免除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,还要免除他们的社保税,如此才是真正对低收入人群的减负。当然,读者可能要问,在我们这个伟大而神奇的国家,有没有什么人群不需要交社保费呢?答案是肯定的,公务员人群就不需要交社保费 他们不需要交医疗保险,却有着待遇远高于普通人的公费医疗;他们不需要交养老保险,却有着比社会人员高出一倍有余的退休金;他们不需要交住房公积金,却不仅有着住房公积金,还有着房补,有的还能福利分房;他们不需要交失业保险,因为他们永不失业;对了,还有配车配司机,或者至少有车补。上也有叫苦的公务员,说谁都不容易,熬了这么多年,好不容易熬了个副处,最近加了薪,月入也才6000多元,此外也没啥福利,无非就是配了个车,分了个房,单位给说了个媳妇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。我说,老兄,知足吧,咱就不攀比清洁工了,你看看月收入1万,年入12万的白领,算是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的高收入阶层了吧,结果怎样?要缴14%个税,12%公积金,8%养老保险,4%医疗失业险,合计3800元,拿到手的不过区区6200元,还得自己买房自己买车自己娶媳妇。当然,专家可能又要来辩解,这里我就不再一一回应了。